证券代码:003035 股票简称:南网能源 公示序号:2024-053
南方电网公司综合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有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在下午15:30;
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广州天河区华穗路6号楼会议室;
3、召开方法: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宋新明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股东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802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2,920,395,49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7.0984%。在其中:
(1)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4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2,772,121,21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3.1840%。
(2)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798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148,274,2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9144%。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表共798名,意味着公司股权值为148,274,2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914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2、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长助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一)提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二)决议和表决状况
1.00 表决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918,790,86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451%;抵制1,48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507%;放弃124,5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3%。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146,669,65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9178%;抵制1,48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9982%;放弃124,5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840%。
2.00 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918,607,26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388%;抵制1,531,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525%;放弃256,4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8%。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146,486,05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7940%;抵制1,531,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331%;放弃256,4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729%。
3.00 表决通过《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386,080,39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97%;抵制3,942,37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835%;放弃372,7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68%。
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143,959,18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0898%;抵制3,942,37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6588%;放弃372,7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14%。
关系公司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30,000,000股,对该提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投票权股权数不纳入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
(注:有关百分数均保存4位低,若各分项目占比之及与100%存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市浩天法律事务所
2、印证侓师名字:邵文辉、郭蒙萌
3、总结性建议: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当场(短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此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此次会议的提案及其决议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公司综合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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