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接11版)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投资人存不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投资者应按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人总资产证明文件、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如实提供有关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查等),如拒绝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以上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初步询价或是向开展配股。
投资人若参加蓝宇股权询价采购,则视为其向外国投资者及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服务承诺其不会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参加网下询价及配股的情况。若因投资人的缘故,造成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人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提供的材料要求及递交方法
1、提交时间和递交方法
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同时符合投资人标准,并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1月29日(T-5日)下午12:00前)根据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价格有关审查原材料提交。
(1)投资人可登陆国信证券官方网站(www.guosen.com.cn)-我们的业务-投行-发行业务会员专区,进到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国信资本圈”完成注册;或登录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完成注册。
(2)申请注册审核同意后应用申请注册账号密码登陆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进行配售对象挑选。
(3)价格有关的承诺书签定及审查原材料提交。
2、线上签定承诺书及递交审查原材料
(1)时限要求和模版下载详细地址
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同时符合投资人标准,并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1月28日(T-6日)8:30-2024年11月29日(T-5日)下午12:00前)线上签定承诺书同时提交审查原材料,审查原材料的模板还可以在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免费下载。
(2)实际材料要求
A线上签定《承诺函》。
B《关联方基本信息表》(电子档)(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车险公司及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这七类组织以外,但需自行审批核对关联企业,保证没有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存在任何直接和间接关联性新股网下询价。参加询价采购则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若因机构投资者的缘故,造成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者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全部责任)。
C《出资方基本信息表》(电子档)(以非公开募资参加此次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需要提交,配售对象类型包括基金专户、资管计划和私募投资基金)。
D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投资人如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化的私募基金,还应提供备案证明的文件扫描件或办理备案系统截屏)。
E 全部网下投资者均需向国信证券给予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汇报等有关证明材料,包含:投资人提交拟参加此次认购所有配售对象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电子档、配售对象提交《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总资产证明材料PDF版(盖上公司印章或外部证实组织章)。出示组织原则上应填好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个月的最终一个自然日,即2024年10月31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格中资产总额额度。配售对象帐户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出示组织原则上应填好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4年11月25日(T-9日)配售对象帐户资产估值表格中资产总额额度。不一样配售对象的出示要求如下:
i、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机构证劵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当由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
ii、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当由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
iii、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方案、保险资产管理商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没法出示总资产汇报,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基金估值表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及其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基金估值表和总资产汇报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
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或外部证实组织公司章
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服务承诺它在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上传配售对象财产证明材料及《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归纳电子档中对应的总资产和在深圳交易所网下申购平台网站递交的数据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会同印证侓师对投资资质证书进行核实并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拒绝配合审查、无法详细提交相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3、递交流程
全部投资人及配售对象需在2024年11月28日(T-6日)8:30-2024年11月29日(T-5日)下午12:00时在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线上签定承诺书及递交审查原材料的电子档。纸质的正本不用邮递。
投资人未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承诺书及递交审查原材料,有关投资人递交的基本询价报价将被列为失效价格给予去除。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步:注册并登陆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已经有账户可以直接登录系统);
第二步:挑选已经发售新项目“蓝宇股权”点一下“参加询价采购”操作按钮并进入承诺书签定网页页面,线上签定承诺书;
第三步:承诺书签定取得成功再进入询价采购配售对象选择界面,挑选拟参加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并点击“递交配售对象”;
第四步:递交配售对象取得成功再进入材料提交网页页面,请结合流程管理询价采购配售对象,并针对不同配售对象具体要求,递交对应的原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模版均在页面右上角“模版下载”处)。
(三)网下投资者办理备案审查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会对投资人资质证书进行核实并有可能同时要求进一步给予证明材料,投资人应予以紧密配合。如投资人不满足条件、投资人或者其管理工作的私募基金新产品的出资人归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关联企业、投资人拒绝配合审查、无法详细提交相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公告所规定的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批核对关联企业,保证没有参加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存在任何直接和间接关联性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采购则视为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不存在什么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若因投资人的缘故,造成关联企业参加询价采购或出现关联企业配股等状况,投资人需承担从而所形成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和外国投资者将于《招股意向书》发表之后的当天把升值空间调查报告提交于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中,供网下投资者参照。
在询价采购开始之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定价原则和内部的调查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未能询价采购逐渐前提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
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内部结构调查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调查报告提议价格定位。
2、此次初步询价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开展。符合规定法规和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应当2024年11月29日(T-5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网下投资者申请注册,且开通了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个人数字证书,变成网下发行电子器件平台的用户,并且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配售对象的股票账户、银行帐户新股配号工作中后才可参加初步询价。
3、此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24年12月2日(T-4日)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投资者可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好、递交认购价钱和拟股票数量。
4、此次初步询价采用申报价格与申请总数与此同时申请的形式进行,网下询价的用户可以向其管理方法的多个配售对象各自填写不一样的价格,每一个网下投资者较多填写3个价格,且最大价格不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格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价格。有关申请一经递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原因要调整定价的,应重新执行价格决策制定,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报说明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以及之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价格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
充分考虑此次初步询价环节线下原始发行量及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市场估值状况,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最少拟股票数量设置为100亿港元,拟股票数量最少变化企业设置为10亿港元,即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1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不能超过700亿港元。配售对象定价的最小的单位为0.01元。
投资人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好总资产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人在递交初询报价前,理应服务承诺总资产状况,否则无法进到初询上传环节。承诺内容为“参加此次股票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已完全知晓,将会对初询公告要求的总资产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认购限制(拟认购价钱×初询公示里的网下申购总数限制)进行核对,该确定与事实相符合。以上配售对象拟申购额度(拟认购价钱×拟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总资产,并已依据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交总资产数据信息,这一数据真正、精确、合理。以上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己承担因违反上述情况服务承诺而引起的所有不良影响”。
(2)投资者应在刚开始询报价表中填好“总资产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和“总资产(万余元)”。
针对总资产超出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配售对象拟认购价钱×700亿港元,相同)的配售对象,需在“总资产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栏中挑选“是”,然后选择在“总资产(万余元)”频道填好实际总资产额度;针对总资产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的配售对象,需在“总资产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额度限制”中挑选“否”,并必须要在“总资产(万余元)”频道填好实际总资产额度。
投资人解决每一个配售对象填好实际信息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任,保证不会有超总资产认购的情况。
5、网下投资者申报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失效:
(1)网下投资者未能2024年11月29日(T-5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创业板股票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相关工作的,或不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配售对象的股票账户、银行帐户新股配号相关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字、股票账户、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与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一部分为无效价格;
(3)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7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为无效申请;
(4)配售对象拟股票数量不符100亿港元最低总数规定,或是拟股票数量不符10万股的整数,则其配售对象的申报失效;
(5)未按照本公示要求提交投资人资质审查文件信息;
(6)经核查不符本公告网下投资者要求的;
(7)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发觉投资人不执行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则其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8)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限制名单及出现异常名单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没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管理员申报和基金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
(10)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评定其他情形。
6、广东广和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包销过程实施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服务合同。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解决
网下投资者参加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我约束标准。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存有以下情形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汇报:
1、申报信息内容存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应用别人帐户、好几个帐户定价的;
3、由他人进行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流程,经行政许可事项除外;
4、在询价采购结束之前泄漏本机构或本人价格,探听、搜集、散播别的网下投资者价格,或是网下投资者中间商议定价的;
5、与投资者或主承销勾结定价的;
6、运用内幕消息、对外公布信息内容定价的;
7、有意放低、拉高或者没有谨慎定价的;
8、根据嵌入项目投资等形式虚增资产经营规模获得不当得利的;
9、接纳外国投资者、主承销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所提供的财务资助、赔偿、采购回扣等;
10、未有效确定拟股票数量,其拟股票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不符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标准的;
11、未有效确定拟股票数量,其拟申购额度超出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不履行价格评价和决策制定,及(或)无定价原则的;
13、网上网下与此同时认购的;
14、获配后没有遵守限售期等有关约定的;
15、未认真履行价格评价和决策制定,及(或)定价原则不成熟的;
16、提供可靠价格但未参与认购或者未全额认购的;
17、未按时发放缴纳认购资金的;
18、未能及时开展贷款展期造成认购或是交款不成功的;
19、向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报告等数据库文件存有有误、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形的;
20、向研究会递交的数据信息存有有误、不全面或是不一致等情形的;
21、别的以任何形式牟取或运输不当得利或是不独立、有失偏颇、不诚信、不廉洁自律等因素网下发行纪律的情况。
四、明确合理价格投资人和发行价
1、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去除不符合规定投资人标准定价的初步询价结论,对每一个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隶属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的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以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纪录为标准)由晚到早、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同一认购这个时间按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列,去除价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对象的价格,去除部分是去除失效价格之后的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低价格与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格上的认购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考虑到剩下价格及拟股票数量、外国投资者所处行业、市场状况、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募资需求以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谨慎适时调整发行价、最后发行量、合理价格投资人及有效拟股票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按上述原则确定的高效价格网下投资者数量不低于10家。
2、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2月5日(T-1日)公示的《发行公告》中披露以下信息内容:
(1)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全部网下投资者以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下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
(3)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剩下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
(4)网下投资者详尽价格状况,主要包括投资人名字、配售对象信息内容、认购价钱及对应的拟股票数量、发行价明确的重要依据,及其发行价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3、若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或本次发行标价相匹配股票市盈率高过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同业竞争最近一个月静态数据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网上摇号前公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描述标价合理化,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申报价格不少于发行价且没有被去除或者未被认定毫无意义的报价为合理价格,合理价格相对应的申请总数为全面申请总数。合理定价的投资人总数不能低于10家;低于10家里的,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并予以公告,中断发行后,在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期限内,且满足会议后事宜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纬向深圳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5、在初步询价期内提供可靠定价的投资人,即可参加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价以及明确全过程,可参加此次网下申购的投资人名册以及对应的股票数量将于2024年12月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五、线下网上摇号
(一)网下申购
此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也2024年12月6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发布的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要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向其管理工作的合理价格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认购记录中申购价钱为确定的发行价,股票数量须向其初步询价里的合理拟股票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总数限制。
网下投资者在2024年12月6日(T日)参加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纳认购资产,得到基本配股之后在2024年12月10日(T 2日)交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摇号
此次网上摇号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此次网上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拥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销售市场交易权限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可参加网上摇号。依据投资人拥有的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深圳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权或非限购存托市值的投资人才能参与股票申购,每5,000元估值可认购500股,不够5,000元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500股,股票数量必须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认购限制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能超过5,500股,实际网上发行总数将于《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人拥有的市值按照其2024年12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的平均拥有市值计算,可以同时用以2024年12月6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人有关证劵银行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内测算每日平均拥有总市值。投资人拥有的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可归纳授权委托证劵公司代其开展股票申购。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日2024年12月6日(T日)认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2月10日(T 2日)依据中签结果交纳认购资金。
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加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摇号的,网上摇号一部分为无效认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一)战略配售回拔
1、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四个值孰低值,国信资本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以及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额部分将在2024年12月4日(T-2日)最先回拔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拔状况将在2024年12月5日(T-1日)在《发行公告》内进行公布。如出现以上回拔,则《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原始网下发行总数有所增加。
(二)网上网下回拔
本次发行在网上网下申购于2024年12月6日(T日)15:00与此同时截至。认购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上摇号状况于2024年12月6日(T日)再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回拨机制的启动将依据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明确:
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在网上合理股票数量/回拔前网上发行总数。
相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线下均获得全额申购的情形下,若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不得超过50倍,将不会运行回拨机制;若在网上投资人合理认购倍率超出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需从线下向在网上回拔,回拔比例是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超出100倍,回拔比例是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回拔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上述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理应按照扣减设置限售期的证劵总数测算,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所以被限购的10%的股权不用扣减。
2、若网上摇号不够,能够回拔款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拔后,合理价格投资人仍未能全额认购的情形下,则中断发售;
3、在网下发行没有获得全额认购的情形下,不足部分不往在网上回拔,中断发售。
当发生回拔的情况之下,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且于2024年12月9日(T 1日)在《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标准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外国投资者将会对提供可靠定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满足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外国投资者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进行核实,不符配股投资人要求的,要被去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本次发行选用占比配股的形式进行网下配售,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在进行回拔后,将依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开展配股。
1、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提供可靠价格积极参加网下申购的合乎配股投资人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两大类,并且对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采用占比配股形式进行配股:
(1)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为A类投资人,其配股比例是RA;
(2)全部并不属于A类网下投资者为B类投资人,B类投资人的配股比例是RB。
2、配股制度和配股比例明确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依据线下合理认购状况,依照各种配售对象的配股对应关系RA≥RB开展配股,调节标准:
(1)优先保障不少于回拔后网下发行股票数的70%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股,假如A类投资人的合理申购量不够分配数量,则该合理认购可获得全额的配股,剩余的部分可以向B类投资者进行配股;
(2)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股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为B类投资人配股,以确保A类投资人的配股不得低于B类,即RA≥RB;
如基本配股后已满足以上规定,一般不做调整。
3、配股数量测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该配售对象的高效股票数量×此类配股占比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上述规范得到各种投资人的配股数量和获配股票数。在执行配股环节中,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总数向下取整后具体到1股,所产生的零股分给A类投资人中股票数量最大的一个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里没有A类投资人,则所产生的零股分给B类投资人中股票数量最大的一个配售对象。当股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零股分给认购时长(以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标注的申报日期及申请序号为标准)最早配售对象。若因为获配零股造成超过该配售对象的高效股票数量时,则超出部分次序配股为下一配售对象,直到零股分派结束。
假如线下合理认购总产量相当于此次线下最后发行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根据配售对象的具体股票数量直接使用配股。
假如线下合理认购总产量低于此次网下发行总数,将中断发售。
4、线下占比限购
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算起。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八、投资人交款
(一)网下投资者交款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2月10日(T 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发布线下基本配股结论,并针对提供可靠价格但未参与认购的投资人目录公示公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取基本配股的所有线下合理配售对象,需要在2024年12月10日(T 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12月10日(T 2日)16:00前到帐。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到帐,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发生上述情况情况的,该配售对象所有失效。不一样配售对象同用银行帐户的,若认购资金不够,同用银行帐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只新股,按照每只新股各自交款。
网下投资者划到认购资金的银行帐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研究会登记的银行帐户一致。网下投资者在申请认购资金划付时,需在支付凭证备注标明申购对应的新股上市编码,备注名称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585”,未标明或备注信息不正确可能导致划付不成功。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尽快按每只新股各自交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从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承担。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2月12日(T 4日)刊登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下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在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交款额度及其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承销占比,目录公示公告并着重表明得到基本配股但并未全额交款的网下投资者。
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没有全额认购以及获得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交款的,将被视为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在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违反规定频次分类汇总。配售对象列为限制名单期内,该配售对象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网下投资者列为限制名单期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二)在网上投资人交款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4年12月10日(T 2日)日终得足额的新股申购资产,不足部分视作放弃认购,从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守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示,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内累积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测算,含次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频次分类汇总。
(三)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交款
国信资本将在2024年12月2日(T-4日)前把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交纳认购资金。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四个值孰低值,国信资本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交纳的认购资金小于最后获配金额,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将在2024年12月4日(T-2日)前(含T-2日)足额缴纳差额部分认购资金。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以及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拔至网下发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会对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交纳的认购资金到账问题进行检审,并提交汇算清缴报告。
九、投资人放弃认购部分股份解决
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终止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少于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时,本次发行因线下、在网上投资人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个股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国信证券很有可能承担较大承销义务为本次发行数量30%,即600亿港元。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获配未交款额度及其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承销占比等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断发售状况
本次发行可能会因以下情形中断:
(1)初步询价完成后,定价的网下投资者严重不足10家里的;
(2)初步询价完成后,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合理价格投资人严重不足10家里的;
(3)初步询价完成后,拟认购总产量不够初步询价环节线下原始发行量的,或清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剩下拟认购总产量不够初步询价环节线下原始发行量的;
(4)发行价没有达到外国投资者预估或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5)预估发行后不符合外国投资者选中总市值与财务指标分析上市标准的;
(6)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没有按照《实施细则》以及做出承诺执行投股的;
(7)网下申购总产量低于线下原始发行量的;
(8)若网上摇号不够,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拔后,网下投资者无法全额认购的;
(9)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
(10)发行人在发售过程中出现重要会议后事宜危害本次发行的;
(11)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发觉股票发行包销全过程存有涉嫌违法违规或是存在异常情况的,可勒令发行人和主承销中止或暂停发售,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处理。
如出现之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中断发售缘故、修复发售分配等事项。投资人已缴纳申购款,外国投资者、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深圳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分配早已交款投资人的退钱事项。中断发行后,在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期限内,且满足会议后事宜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纬向深圳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一)外国投资者:浙江省蓝宇数码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601
手机联系人:屠宁
手机:0579-89905989
(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国际金融中心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手机:0755-22940052
外国投资者:浙江省蓝宇数码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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