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接1版)
在其中,不得超过30亿人民币将主要用于全球化市场拓展,为建设更强的国际网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点,进一步提升全球化业务流程竞争能力,更强为全球投资者及海内外产业链用户提供跨境投融资一站式服务。
不得超过30亿人民币将主要用于买卖理财业务,促进利益、FICC、衍生产品等市场拓展,增加科创板上市、科技创新50ETF股指期货等做市业务资金投入,推动碳金融投资、碳复购等业务转型,扎实推进买卖理财业务核心竞争力。
不得超过10亿人民币将主要用于企业战略转型,促进投资银行智慧运营服务平台、金融行业垂直领域大模型、关键买卖系统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移动智能终端终端设备功能迭代,提升智能金融管理体系,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数智化转型水平和自动交易系统服务水平,提高为投资者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养老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水平。
不得超过30亿将用于补充营运资本,确保相关业务稳定、有序进行,更强掌握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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