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和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新型农业经营者的优质发展。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通知,决定推进新型农业经营者。
《通知》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和财务会计、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和规范化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等五项管理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发展、稳粮扩油、参与农村建设、领导素质和合作社办公室能力将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示范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将全面建立。县级以上示范机构和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0万个,基本建立了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满足新农业经营实体的发展需要。全国新农业经营实体辅导员名单中有3万多名,建立了一批新的农业经营实体服务中心。新农业经营者的发展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服务驱动效果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新农业经营者为基础、以社会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联系。
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应完善基本制度,提高标准化运营水平,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支持产业功能,深化社会企业对接,激发主体发展活力,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新农业经营实体的培育和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支持新农业经营实体发展的措施的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农业和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部报告新形势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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