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与公司经营结果和公司所付出的努力严重不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周达、杨程钧、陈星宏、梁忠太、罗利成、王伟、张强、宋柯、黄中强、蒋军、刘绍军、杨惠、喻林强、吴亚春、谢滨阳、宗慧杰、张勇、石诚等18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3、上述增持主体中,周达、杨程钧、张强、宋柯、刘绍军、梁忠太等6位于2022年6月提出股份增持计划。该6名增持主体于2022年9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合计增持金额为600.61万元,已实施完成该次股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及9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其余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与公司经营结果和公司所付出的努力严重不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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