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1,565,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3470%。
2、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商品流通日为2023年5月26日。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 2023年5月4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目前已经申请办理实现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到的股权发售商品流通办理手续,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权总共1,565,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470%。
现就股权发售商品流通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及执行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华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改名为劲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觉得此次激励计划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刘纳新老先生就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此次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向公司股东征选了选举权。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企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网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止。 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有关此次拟激励对象的质疑。职工监事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并且于2021年4月17日公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4月20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正公告》及更改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引言,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4、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明确2021年5月7日为初次授予授于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于319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价格是7.16元/股。
6、2021年5月24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3),已经完成对2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19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登记工作,员工持股计划发售日期是2021年5月25日,公司股权数量从40,001亿港元增加到了40,320亿港元。
7、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的第一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在2022年5月24日期满,企业以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种考核标准都已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股东会觉得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都已达到,股东会允许在第一个限售期期满后申请办理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共159.5亿港元的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湖南省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4月25日,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企业公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因预埋部分激励对象需要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成功后12个月授出,高于12月企业没有明确预埋一部分激励对象,故预埋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无效。
9、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拟销户1名辞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3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7.01元/股再加上金融机构同时期存款利率总和。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同意意见。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0日,企业公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满企业没有收到债务人规定公司担保或提早偿还债务请求。
1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5月16日,企业公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企业已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申请办理结束注销登记,总计回购注销总数3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企业总股本的0.0067%。公司股权数量由451,099,159股降至451,069,159股。
二、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表明
(一)限售期满说明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初次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 24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至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是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5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于日为2021年5月7日,发售日期是2021年5月2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将在2023年5月24日期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公司及激励对象授于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企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标准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需求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三、此次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合乎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22人;
2、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值为1,565,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470%;
3、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5月26日;
4、此次解除限售股权详情如下:
注:1、董事、高管人员持有的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交易股权必须遵守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一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企业回购注销其获授的3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以上“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已去除这名辞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数。
四、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内容和已公布的激励计划有所差异的解释
(1)由于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立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员工持股计划8亿港元和因企业执行2020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股东会各自结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认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数量和价钱进行调整,主要更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1年5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29)。
(2)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拟销户1名辞职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3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调整至7.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同意意见。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2023年3月13日,公司在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0日,企业公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满企业没有收到债务人规定公司担保或提早偿还债务请求。2023年5月16日,企业公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企业已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申请办理结束注销登记,总计回购注销总数3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企业总股本的0.0067%。
除了上述事宜调节外,此次开展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企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转变
六、备查簿文档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董有关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有关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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