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瑞玛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9日根据独立财务顾问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向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项目(下称“本次交易”)的申报文件;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上审〔2023〕333号),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
2023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因本次交易涉及到的相关资产财务报表2023年4月30日期满而发出来的中断审批的通告,企业须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要求填补2022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54)。
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升级提前准备操作过程中,原财务审计报告签名注册会计万亚兰因个人原因离职,故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分派注册会计徐宗清更换万亚兰成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签名会计,再次进行有关工作;发生变更财务审计报告签名注册会计为汪玉寿、蔡天晨、徐宗清;上述情况变动事宜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组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办理组成阻碍,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上述情况事宜出具了服务承诺及重点表明。
2023年5月21日,企业通过独立财务顾问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向深圳交易所递交了财务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加期财务审计及申报文件;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允许修复审批本次交易事宜工作的通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有待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得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本次交易最后能否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批、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
企业将持续关注上述情况事项工作进展,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信息都以企业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瑞玛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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