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证券简称:瑞泰科技公示序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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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5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22年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市值231,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价税合计),此次总共分派派发现金红利18,480,000.00元。此次不派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如公司股本因为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因素产生变化,企业维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依照调节每一股比例的基本原则开展适当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间也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231,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8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6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8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6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企业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7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企业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6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企业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楼27栋楼
资询手机联系人:郑啸冰
热线电话:010-57987958
传真电话:010-57987805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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