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股票简称:利扬芯片 公示序号:2024-076
可转债编码:118048 可转债通称:利扬可转债
广东省利扬芯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销户一部分募资重点账户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同法律依据。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4〕266号),广东省利扬芯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售颜值金额达rmb52,000.00万元可转债,时间6年。企业本次发行可转债应募资52,000.00万余元,具体募资52,000.00万余元,扣减证券承销及承销费、财务审计及验资费套餐、律师代理费、企业信用评级费、信息公开及证劵评估费等其它发行费总计(未税)rmb7,110,905.68元,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512,889,094.32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4年7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报告并提交了天健验〔2024〕3-18号《验证报告》。
二、募资管理情况
(一)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状况
为加强企业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已制定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资三方监管协议状况
依据上述情况有关规定,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及其募投项目的井然有序执行,企业、募投项目隶属分公司东莞市利扬芯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向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可详细公司在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0、公示序号:2024-060)。
上述情况合同内容与上海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三)企业开办的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募资重点帐户设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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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分行无签订协议的权限,因而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具有所管权限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及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支行委托签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重点帐户注销状况
在募资储放及使用期间,企业严格执行监管协议行使权力,由于企业储放在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分行(账户:734178914347)募集资金专户里的资产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停止使用。为了方便企业资金帐户管理方法,公司决定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给予销户并办理手续,该专用账户盈余贷款利息把全部转到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以上募资专户的注销登记,相对应的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利扬芯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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