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1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7,748,88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1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5,34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58,704,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2024年7月9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1-6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96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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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43.55万元;2024年1-6月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17.05万元,转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38.45万元,当期新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8.60万元。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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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4年1-6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960.60万元,减少2024年1-6月利润总额960.6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27.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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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使用安排,在不影响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181.61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21.71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498.03万元(含利息),其中498.0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8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因销售规模增长而增加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如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35%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01.50万元(预期一年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和说明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及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计划,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27.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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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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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二级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级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二级支行或分行营业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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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该笔资金中的4,80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累计使用该笔资金中的4,800.0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已于2024年7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498.03万元(含利息),其中498.0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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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谭青女士、李明发先生、张金先生、李晔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计划,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五)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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