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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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