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副董事长刘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监事长张克秋女士、监事魏晗光女士、周和华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本行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葛海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外部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葛海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三年,将自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本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表决截止日为2023年4月21日。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葛海蛟先生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的议案
赞成:12反对:0弃权:0
批准聘任葛海蛟先生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自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根据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葛海蛟先生将自担任本行董事长之日起,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