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5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蒙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886888、3383338
传真号码:0756-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邮编:51908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9
2、投票简称:乐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议案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140.07%,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诉讼收回客户欠款所致;
2.应收票据增幅38.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更多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汇票结算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幅263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更多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汇票结算所致;
4.预付账款增幅31.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较上年期末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增幅9307.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租金款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91.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资产构建设备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降幅41.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房产税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幅3665.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母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9.专项储备增幅102.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化工行业安全法计提专项储备余额较上年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增幅255.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减少冲回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营业利润增幅108.98%,利润总额增幅105.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105.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油墨材料成本下降减少导致毛利率上升收益增加等原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增幅3157.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412.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对比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86.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等资产的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幅681.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不适用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悦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022年11月3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双方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优悦美晟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定向增发的预案。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预案。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次发行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2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1.4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7.3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1.5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1、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11.45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11.4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人民币611.4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周宇斌先生、独立董事吴遵杰先生、财务总监胡婷女士、董事会秘书郭蒙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效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前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1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油墨制造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在油墨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印刷油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中高档凹印油墨,广泛应用于饮料包装、食品包装及卷烟包装,少量应用于电子制品等行业。互联网广告营销板块,公司以品牌广告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成熟的品牌广告投放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油墨制造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定期制定申购单,再由采购部及时完成各种原材料采购,现通过合理资源配置,已形成高效的采购、生产、销售循环模式。公司从事油墨生产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均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已建立稳定可靠的采购网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定额储备”。“以销定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下达生产指令单,并组织有序生产,其所产产品具有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为非标准件产品。“定额储备”模式,即根据库存管理经验和市场销售情况,定期编制产品储备定额,根据定额生产一定规模的标准件产品,通过客户试用认可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调整为非标准件产品。公司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生产模式,不仅可扩大公司的客户资源,增加产品种类,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各类客户对产品性能和需求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销售模式,以建立公司营销中心为核心的市场销售体系,设立多个销售网点,完成油墨市场有效覆盖,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经过多年油墨制造的经验积累和沉淀,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体系,既能够高效生产优质产品,又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各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是通过创新性精准螺旋式迭代投放方法,以技术和数据驱动流量运营与精准营销,优化渠道流量实现低成本变现,以科学方法对投放进行规范、有效、及时的迭代更新。公司通过构建大数据洞察、用户行为建模、广告整合营销、客户品牌效果推广优化、营销大数据自动优化等手段,帮助来实现广告客户的营销目标。依托见效快、效率高的AI技术自动化、且投放过程中优化多种广告形式,实现广告交互性增强体验,为母婴、电商、文旅、教育、汽车、快消品等行业客户提供颇具商业价值的一体化品牌整合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
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969)。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9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一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请参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公告》,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15日,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4081号)。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悦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022年11月3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双方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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