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拆迁补偿款的相关情况
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富春江环境保护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浙江省土壤消毒绿色生态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土壤消毒绿色生态”)与杭州市富阳区市人民政府春江街道服务处签订了《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依据约定书,此次房屋拆迁补偿总合同款金额为601,327,169.00元。以上事宜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1年2月1日公布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表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06)。
2022年,土壤消毒绿色生态与杭州市富阳区市人民政府春江街道服务处就土壤消毒绿色生态动迁折迁签署了《江南新城工业企业拆除补充协议》。在此前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前提下,经区审计局评定,因房子个性化问题与机器设备成新率等诸多问题确定扣除房屋拆迁补偿金总共696,100.00元,扣除后土壤消毒绿色生态所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总价格为600,631,069.00元。
二、接到拆迁补偿款状况
2021年2月,子公司土壤消毒绿色生态各自接到首单拆迁补偿款195,512,988.00元、第二笔拆迁补偿款172,840,732.00元;2021年4月,土壤消毒绿色生态接到第三笔拆迁补偿款172,840,732.00元;2021年11月,土壤消毒绿色生态接到第四笔拆迁补偿款1,528,399.00元。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表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2023年7月25日,土壤消毒绿色生态接到第五笔拆迁补偿款56,917,478.00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土壤消毒绿色生态总计接到拆迁补偿款599,640,329.00元,还有990,740.00元没有收到。企业将根据资产处理标准对本次交易开展账务处理,即公司在处置资产本年度,将资产处置损益一次性计入,实际账务处理最后以审计公司确定的结论为标准。
企业将依据该事项后续工作进展,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浙江省富春江环境保护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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