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5%)的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亿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亿诚的《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是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二)其他说明
特定股东浙江亿诚为创业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浙江亿诚已于2014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规则,具体如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浙江亿诚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
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股东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股东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浙江亿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亿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同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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