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5月18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3.4214万股,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全部登记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为0股。根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0股,即以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000,000元(含税)。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