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8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胡超先生仍担任天弘标普500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等多只基金的基金经理。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天弘裕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8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处于封闭期。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8月1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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