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股票简称:普利特 公示序号:2025-007
杭州普利特复合材质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股份回购执行进行暨股权变化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普利特复合材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22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宜归属于股东会审批权,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决议就可以,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复购企业部分股份用以后面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拟复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18.26元/股(含)。依照复购额度低限、回购价格限制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2,738,160股,约总股本的0.25%;按复购额度限制、回购价格限制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5,476,320股,约总股本的0.49%,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截止到2025年1月22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已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和《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9,066,74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0.81%,最大卖价为9.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0元/股,支付交易的总金额为74,798,64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和原公布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权执行情况与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表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复购方法、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复购执行期限等,与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企业已按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进行复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会计、产品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发展方向造成不利影响,复购结束后不会造成企业股份分布特征不符公司上市条件,亦始终不变企业上市公司影响力。
本次回购反映企业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提升企业凝聚力和竞争优势,可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性、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
四、回购股份期内相关主体交易企业股票状况
经企业内部审查,在企业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到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企业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持仓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这段时间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五、回购股份开展的合规表明
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长、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均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本次执行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关键期、复购总数节奏、买卖授权委托时段的规定详细如下:
(一)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 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预估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已实施完毕,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数量达到9,066,740股,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回购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住,则预估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转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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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股份回购计划方案执行过程中,因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多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合乎《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企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3.6072亿港元。因而公司股本减少至1,114,010,772股。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防范
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在回购股份产权过户、注 销以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质押贷款等有关支配权。所购买的全部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无法在此次股份回购进行的时候起36个月执行上述情况主要用途,或所购买的股权未全部用于以上主要用途,企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减资有关决策制定,销户本次回购的没有使用部分股份。
董事会将依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形势适度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普利特复合材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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