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股票简称:天洋新材 公示序号:2025-005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
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5年01月20日早上10时00分别在企业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名。监事及其它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企业董事长李哲龙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召开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分公司昆山天洋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电材料科技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形下,应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余元(大写金额:壹亿伍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约定的金融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在其中:单独理财产品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使用年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间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
详情敬请查询同一天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递交此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允许,占全体董事总人数100%;0名放弃,0名抵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为加强企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敬请查询同一天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递交此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允许,占参加决议董事人数的100%;0名放弃,0名抵制。
专此决定。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股票简称:天洋新材 公示序号:2025-006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
决定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5 年01月20日早上11的时候在企业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法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现场实际参加公司监事3人。董事长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根据通信方式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企业监事长郑晓燕女性组织。此次会议的召开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合理合法、合理。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分公司昆山天洋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电材料科技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形下,应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余元(大写金额:壹亿伍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约定的金融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在其中:单独理财产品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使用年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间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
表决结果:允许3票,占整体监事人数的100%;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为加强企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允许3票,占整体监事人数的100%;抵制0票;放弃0票。
专此决定。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0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股票简称:天洋新材 公示序号:2025-007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5年分公司应用闲置不用
募资进行现金管理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公司子公司昆山天洋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昆山天洋光伏发电”)、南通天洋光电材料科技公司(下称“南通天洋光伏发电”)、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安县天洋新型材料”)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形下,应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余元(大写金额:壹亿伍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有保底约定的金融企业投资理财产品,使用年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间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
● 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836号)天洋新材选用公开增发方法发售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rmb1.00元,发行价金额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减与募资有关的发行费19,103,773.58元(未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以上募资已经在2023年1月10日所有到帐,公司已经对募资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资到帐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验资报告》(大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金额在扣除各类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下列新项目:
■
注: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募资扣减与出版有关费用后的具体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万余元,低于企业《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募资方案投资额116,061.88万余元,因而,依照《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资服务承诺投资总额展开了适当调整,募资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资金处理。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成立公司募资重点帐户,募资已经全部存放在经股东会准许开办的募资重点账户中,企业、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分公司与承销商、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订了募资四方监管协议,企业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
二、此次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造就较大经济效益,分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发电、南通天洋光伏发电、海安县天洋新型材料拟使用一部分临时闲置不用募资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前提下,拟使用不得超过15,000万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选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保底型承诺储蓄或投资理财产品。详情如下:
1、投资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为公司发展和股东牟取不错的投资回报。本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不受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高速发展,不会有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现象。
2、投资额度: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得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中低风险保底型承诺储蓄或投资理财产品项目投资。在相关额度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
3、投资产品:为规避风险,投资产品为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底型承诺储蓄或投资理财产品。项目投资的商品要符合:安全系数高,达到保底规定,商品发行主体可以提供保底服务承诺;流动性好,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方案顺利进行;不可质押贷款。
4、投资周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企业可以从以上信用额度及时间内翻转应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法: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履行此项投资决策权、签定相关合同并协助落实措施,包含但是不限于:挑选有效专业理财组织、确立金融理财额度、期内、挑选投资理财产品种类、签订合同及协议等。
三、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会严格执行谨慎投资原则,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底型投资理财产品。
(2)企业将实时监测和跟踪新产品的基金净值变化情况,如评定发现存在可能会影响企业财产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操纵经营风险。
(3)企业财务务必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不断完善完备的会计账目,搞好资金分配的账务核算运行。
(4)企业内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并及时对有关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
(5)独董、职工监事应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与查验,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组织进行审计。
四、对企业日常运营产生的影响
分公司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保障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也不会影响企业募资新项目的稳定基本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启动。根据对临时闲置不用募资开展适当、适时地现金管理业务,可以减少资金沉淀,并且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业绩水准,为公司发展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率。
五、企业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企业2025年01月20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分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发电、南通天洋光伏发电、海安县天洋新材料使用不得超过15,000万余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根据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职工监事建议
监事会认为:分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发电、南通天洋光伏发电、海安县天洋新型材料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情形下,应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块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与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审批流程合乎法律法规和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法制度的规定。允许分公司应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代表人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公司子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早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其募集资金使用方案顺利进行前提下,公司子公司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代表人允许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股票简称:天洋新材 公示序号:2025-008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新增加募资重点帐户签定三方
监管协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836号)批准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得超过99,847,765股新股上市。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986,495,918.20元,扣减承销保荐花费及其它发行费rmb20,250,000.00(价税合计)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966,245,918.20元。
以上资产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该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信大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行(下称“承包方”或“交行上海嘉定分行”)建立了募资重点帐户,对企业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与交行上海嘉定分行于2023年1月17日上海市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和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详细企业2023年1月18日公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
为进一步有利于募资管理方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前不久公司和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情况金融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关新增加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存放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招标方”)
承包方: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承包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下称“丙方”)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8110201012801856771,截止到2025年01月20日,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余元。招标方服务承诺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海安县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创建年产量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其他用途。储放募集资金的额度预估不得超过30,000.00万余元。
2、按照相关管控、自我约束要求执行内部的程序并得到丙方批准后,甲方可在外部决定授权范围内将专用账户里的一部分钱以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现金管理业务投资理财产品方式储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储放方法、储放帐户、储放期限等信息内容及时联系丙方。招标方服务承诺上述产品提前兑取、期满或进行转让后把资金立即转到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并告知丙方。上述情况商品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可可以从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再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招标方及乙方应保证上述产品不可质押贷款,商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如可用)不可储放非募资或是作为其他用途;与此同时,乙方应分月(每个月5日前)向丙方给予上述产品受到限制状况及对应的交易状态,甲方公司受权承包方可向丙方给予上述情况信息内容。
3、双方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4、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事宜做好本职工作,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同时检查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5、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邓俊、陈祉逾或其它项目组成员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及招标方募资涉及到的有关帐户(包含现金管理业务帐户,专用账户以及相关帐户下面称为“帐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账户材料。
保荐代表人邓俊、陈祉逾及其它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帐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帐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丙方开具的证明信。
6、承包方分月(每个月5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详细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丙方接受帐户银行对账单的电子邮箱地project_shty2021@citics.com。
7、承包方依照招标方资产划付申请办理开展划付时,应审批甲方支付申请(或付款凭证)的因素齐全有效。
8、招标方1次或12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达到发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公司及承包方必须在下单后5个工作日后立即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9、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照本协议书第17条规定向甲方、承包方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10、若承包方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则甲方应依照丙方规定随同其前去承包方获得银行对账单。
11、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帐户情况的,招标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3、本协定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资产)所有开支结束,且丙方督查期结束(准确时间以丙方书面形式/邮件提醒承包方的时间为准)或专用账户依规注销(以孰早为标准)后无效。
14、假如本协定任何一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定项下的一切要求而给方经济损失,守约方需承担所产生的一切义务,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因而而遭到中的所有损害和成本。
15、本协定项下所形成的或者与本协定相关的一切异议,最先需在异议多方中间协商处理。假如协商处理不了,异议多方应当提交坐落在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递交诉讼时高效的仲裁规则开展最终裁决。诉讼运用汉语开展。法院裁判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
16、本协定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上海交易所、上海监管局各上报壹份,其他留招标方预留。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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