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股票简称:帕瓦股权 公示序号:2025-007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第一期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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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期复购审核情况及复购调研方案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依规销户、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30.61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复购期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4)。
二、第一期复购执行情况
(一)2024年1月25日,企业初次执行第一期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5)。
(二)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企业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落地期满,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206,36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1.37%,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9.22元/股,最低价位为11.73元/股,总计付款资金总金额为rmb34,449,440.02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三)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落地今天复购,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企业已按公布的计划方案进行复购。
(四)企业今天回购股份应用资金为公司发展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复购结束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三、第一期复购期内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2023年12月28日,企业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7)。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一期回购股份事宜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四、第一期回购股份的销户分配
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企业已就今天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依法履行通告债务人程序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3)。以上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在2024年2月26日期满,申请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有关债务人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通告。
纬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将在202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注销今天购买的全部股份,累计2,206,360股。
五、第一期回购股份变动表
此次股份回购及销户前后左右,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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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以此次销户事宜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注2:企业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份额变动原因:2024年3月11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总共1,440,000股;2024年6月25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总共33,863,313股;2024年9月2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总共6,303,365股;2024年9月19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总共1,387,818股。
六、第一期已回购股份后续分配
企业今天累计回购股份2,206,360股,将全部用于依规销户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金。以上回购股份存放在企业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期内,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认购新股、质押贷款等有关支配权。
后面,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处理回购股份销户、减少注册资本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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