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 韩宋辉
金融业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管理方法、处理全过程下手,井然有序扩宽金融业不良资产收购范畴,确立优化可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规范,全面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
专家指出,《办法》致力于正确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于不良贷款主营业务,提升回收、管理方法、处理专业技能,充分发挥金融业援助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为新时期下预防和化解重大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培养多元化竞争优势,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化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扩宽可收购金融不良资产范畴
加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募股权投资,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近些年,在我国商业服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对应的风险分类监管机制也有所变化。
金融业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责任人答编写问时指出,为做好与相关政策的协调衔接,《办法》井然有序拓展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金融不良资产范畴。
“一是容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收金融企业持有的重新组合财产及其它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财产等;二是确立定义非银行不良资产收购规范,包含地方金融机构和其它非银行满足条件的财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小编代表。
具体而言,《办法》确立,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所持有的风险分类为次级线圈、异常、损害类财产;别的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财产;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财产;经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土地确权的贷款逾期公账债权类资产,及其处理以上债务所形成的实体资产、股权资产等能够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收。
董希淼表明,这种调节有利于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更好地助推金融企业加速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释放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到国家重点支持行业,提高支持实体经济水平。
对多个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监管政策
现阶段,在我国不良资产市场对顾问、委托处置等服务项目存有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专业技能、人才团队、处理工作经验等方面有核心竞争力。《办法》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资源优势,进行紧紧围绕不良贷款主业的顾问、委托处置等多元化经营、高效益业务流程。
业内人士介绍,在宏观经济高质量转型的过程中,地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遭遇不良贷款质量不高、处理难度增加等挑战。头顶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可以通过组织顾问、委托处置等业务流程,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专业特色,协助地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升私募股权投资水平,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化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金融行业严监管、强监管趋势一以贯之。在扩宽经营范围的前提下,《办法》对不良资产业务的多个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监管政策。
金融业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确定了财务尽职调查、处理标价、处理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政策,正确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升技术专业回收处置能力,兼具资产净值、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统筹兼顾。与此同时,融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些年业务流程实践经验和不良资产市场规定,《办法》细化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方法、处理全流程的操作规程。
除此之外,《办法》还表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搭建权责明晰、步骤清楚、运作合理的审批运行机制,认真落实“评处分离出来”“审处分离出来”等条件,切实防范风险防控措施。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