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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该预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第3、4、5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 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以及 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该预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且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总体风险可控。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60,9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5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1,999,999,948.8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617,204.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公司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品种
投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会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整体风险水平较低。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并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和所购买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恒立液压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蒲正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签字注册会计师蒲正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报审计费用为18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2023年报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InLine Hydraulik GmbH等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日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日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人民币4,935.83万元,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7,534.18万元,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72.30万元,其他下属公司为0。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InLine Hydraulik GmbH、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已成立的及未来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日常担保,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日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日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公司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下属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3、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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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7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立平,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0694924298,注册地为江苏常州,经营范围包含液压元件(包括液压阀、液压泵、液压马达、减速机、液压油缸)及零部件、液压阀组、液压试验台、液压机械装备、液压电子元件、液压系统的开发、制造、维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液压系统集成,液压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精密机械零件加工;自有厂房和设备的租赁;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11,722.36万元,负债总额为73,961.69万元,净资产为537,760.67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045.18万元,净利润117,612.62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34,600.43万元,负债总额为103,021.05万元,净资产为631,579.38万元。2024年1-9月,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332.09万元,净利润93,549.52万元。
(二)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
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2月8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2.86%,法定代表人为蔡祥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1333855145,注册地为上海,经营范围包含液压元件、液压总成、液压机械装备、小型液压船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农业液压机械、机电产品的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087.71万元,负债总额为3,225.90万元,净资产为27,861.81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83.70万元,净利润2,974.1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519.37万元,负债总额为2,976.41万元,净资产为28,542.96万元。2024年1-9月,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4.66万元,净利润1,645.98万元。
(三)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4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邱永宁,注册资本为18,032.1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6701352629,注册地为江苏常州,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陶瓷),金属材料涂层、复合材料涂层、陶瓷材料涂层及有机材料涂层,彩色涂、镀板材设备制造用涂层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陶瓷),金属材料涂层、复合材料涂层、陶瓷材料涂层及有机材料涂层,彩色涂、镀板材设备制造用涂层及配件(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国内采购、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777.37万元,负债总额为5,362.42万元,净资产为2,414.95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2.63万元,净利润-905.6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347.82万元,负债总额为7,383.05万元,净资产为1,964.77万元。2024年1-9月,常州恒立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4.49万元,净利润-480.40万元。
(四)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9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立平,注册资本为47,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MABU41NB5U,注册地为江苏常州,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2,149.05万元,负债总额为76,849.82万元,净资产为35,299.23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11万元,净利润-1,700.6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62,179.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180.30万元,净资产为36,999.46万元。2024年1-9月,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万元,净利润-6,496.10万元。
(五)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宏,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MABYLDXC61,注册地为湖南长沙,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64.96万元,负债总额为12.15万元,净资产为1,752.81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35.32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14.57万元,负债总额为320.61万元,净资产为2,093.96万元。2024年1-9月,长沙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48.85万元。
(六)InLine Hydraulik GmbH
InLine Hydraulik GmbH于2016年1月25日完成收购后注册登记,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泽宏,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注册地为德国,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液压轴向柱塞泵研发、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InLine Hydraulik GmbH资产总额为19,265.27万元,负债总额为15,412.44万元,净资产为3,852.83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3年度,InLine Hydraulik GmbH实现营业收入15,702.92万元,净利润636.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InLine Hydraulik GmbH资产总额为21,441.82万元,负债总额为16,185.39万元,净资产为5,256.43万元。2024年1-9月,InLine Hydraulik GmbH实现营业收入14,682.38万元,净利润1,402.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担保行为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担保内容,包括协议签署日期、被担保人和债权人名称、担保金额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6亿元, 占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8%。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
至2024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 99 号。
5、邮政编码:213164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net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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