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何昕怡
10月1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下称《指引》)。《指引》旨在贯彻落实“科创板八条”要求,细化“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认定标准,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据了解,《指引》适用范围是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其中,具有轻资产特点的企业,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即可认定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再融资时不再受30%的补流比例限制,但超过30%的部分只可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与此同时,适用上述认定标准的科创板再融资,需要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募投项目研发支出、研发内容和研发风险等相关信息,中介机构需要就公司是否符合《指引》相关规定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上交所也将在日常监管中强化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变更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
有市场人士向上海证券报编辑表示,科创板企业具有研发驱动、技术密集的典型特征,技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资金使用灵活度要求较高。特别是部分以轻资产模式运营的科创板公司,如半导体芯片设计、生物医药、软件等,一般无需购置大额的生产类机器设备,而研发投入规模相对较大。
该市场人士认为,《指引》的发布,对“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指标更加明确和可量化,企业可直接评估论证自身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有利于科创企业更好开展科技创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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