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国证绿色电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年年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信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方舟6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同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轩璇女士已结束休假(产假),自2024年9月30日起恢复履行基金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