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
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旭阳控股不存在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旭阳控股不存在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旭阳控股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中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4.旭阳控股将严格遵守承诺,若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或减持计划的情况,旭阳控股由此所得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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