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7,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7,3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涉及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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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不包含离职员工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注2: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00股;由于29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120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7,3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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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34-00008号),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股份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245,416.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97,3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48,036.00元。
2024年9月2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62,255.0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52元/股;本次归属完成后,以归属后的总股本136,458,19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38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136,060,816股的0.2921%,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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