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13日起,暂停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转托管出业务不受影响。
本公司恢复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上述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100万元以上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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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起恢复本基金100万元以上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申请予以确认。
2.2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4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暂停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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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4年9月1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A类)的单笔金额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除有另行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4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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