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6
南京康尼机电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南京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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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陈英奇先生主持。会议收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金元贵、董事徐庆因工作请假,独立董事潘华因工作请假;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处理司法执行追回和回购股票注销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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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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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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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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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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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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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股东的表决涉及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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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3-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参加
二级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该提案1-2项为特别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提案。(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3年12月22日公布的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万昕、孙诗燕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
员工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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