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股票简称:久立特材 公示序号:2025-007
浙江省久立特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实施完毕暨复购执行结论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久立特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0月14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经费回购公司股份,用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和变换上市企业将来发售可交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本次回购价钱总额不超过28.00元/股(含),用以购买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且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50)和《关于收到〈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4-057)。
截止到2025年1月14日,企业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已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份回购执行结论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执行情况
2024年12月12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首次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了回购股份,并且于2024年12月13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阶段的每月前3个交易日均公告了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到2025年1月14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12,936,717股,总股本的1.32%,最大卖价为2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8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299,830,575.7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等)。
二、复购执行情况与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总数、复购执行期限等,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复购额度已经达到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额度低限,且没有超出复购额度限制,已按复购计划方案进行复购。企业实际执行情况和原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优良,经营情况稳定,融合公司现阶段运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计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会计、运营、产品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执行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特征仍合乎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四、复购期内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经自纠自查,自首次披露复购事宜之日到本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久站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将所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股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给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久站电气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这段时间不会有交易公司股权的现象。
五、回购股份开展的合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行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六、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和变换上市企业将来发售可交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如回购股份然后按明确主要用途成功完成(不顾及进到转股期等其他因素危害),不会造成公司总股本转变。企业如果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3年之内无法执行以上主要用途,或所购买的股权未全部用于以上主要用途,未使用的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公司总股本往往会进一步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分配
本次回购股权数量达到12,936,717股,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在用以要求主要用途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质押贷款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有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处。企业如果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3年之内无法执行以上主要用途,或所购买的股权未全部用于以上主要用途,未使用的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若公司产生销户所回购股份的情况,到时候企业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履行相关决策制定,通告全部债务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复购专户持股数查看证实。
特此公告。
浙江省久立特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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