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 /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号楼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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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尹军先生主持,并通过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非独立董事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刘鹏、刘彪、独立董事郑卫军、李鹏、马益平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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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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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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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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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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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已经审议通过。
2、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经审议通过。
3、股东大会议案的计票情况:持股不足5%的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栋梁、朱文慧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董事、监票人、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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