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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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3年12月19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单笔金额超过100元(含100元)的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转换转让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和转让转让金额不得超过100元(含100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过限额的申请,不予确认。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本基金的大额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布大额转换转让业务的日期。
2.2 除另行公告外,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照常办理。
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买方自负”的原则,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产品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在独立、谨慎决策意愿、时间、数量等投资行为后,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4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免费长途电话费),或登录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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