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3-04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号楼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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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HUI WANG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增加募集项目投资,调整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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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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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股东大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表决通过;
2. 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徐辉,王安荣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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