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6 股票简称:国电南瑞 公示序号:临 2025-006
国电南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开启
暨发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11,818,156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11,818,156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5年1月20日。
国电南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于2024年12月23日举办,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开启标准已造就,企业也为1265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21年12月8日,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提案,职工监事和独董对激励计划发布了建议。
2、2021年12月18日,企业发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职工监事对激励对象名册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18日,企业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批。
4、2021年12月31日,企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在2021年12月20日在企业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册,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公示期满,企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质疑。职工监事对上述事项展开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月5日,企业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月5日,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董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月17日,企业实现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于总人数1298人,授于数量达到3,361.43亿港元。
8、2022年3月10日,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董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9、2022年3月23日,企业实现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缓授于登记工作,具体授于总人数1人,授于数量达到6.08亿港元。
10、2022年7月22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允许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于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1,729股,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177,282股。2022年9月27日,企业实现了以上回购注销工作中。
11、2022年11月21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允许对预埋授于总数作出调整,同时向合乎授于要求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于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60亿港元。独董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2月15日,企业实现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登记工作,具体授于总人数24人,授于数量达到60亿港元。
13、2023年1月3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于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6,125股,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201,405股。2023年3月3日,企业实现了以上回购注销工作中。
14、2023年8月30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允许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于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0,613股,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304,560股。2023年10月26日,企业实现了以上回购注销工作中。
15、2023年12月25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于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8,901股,在其中2021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113,796股。2024年3月1日,企业实现了以上回购注销工作中。
16、2024年10月29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允许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于未解锁的2021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735,819股。2025年1月3日,企业实现了以上回购注销工作中。
17、2024年12月23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延缓授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开启标准已造就,允许企业为1,266名合乎解除限售资质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总共解除限售11,840,044股。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11,818,156股。
二、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开启标准
(一)解除限售日程安排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于进行备案之日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授于进行备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是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1/4。
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在2022年1月17日进行备案,自2025年1月20日起,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为11,818,156股,均不超过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数量1/4。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表明
■
总的来说,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受权,股东会觉得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
三、此次解除限售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此次合乎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2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11,818,156股,总股本的0.15%,详情如下:
企业:股
■
注:1、以上报表列出工作人员为公司发展在职董事及高管人员,其中华民族定忠、庞腊成、严伟所持股份为出任执行董事前荣获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犹锋因岗位变动在任期届满前不再担任公司高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可长期持有它在公司实际任职期具有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以上在职及已卸任的董事及高管人员持有的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
2、已获得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及此次可开启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均是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总数。
四、此次开启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此次开启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月20日
(二)此次开启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总数:11,818,156股
(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住和转让限定
1、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它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所持可由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能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收益还本公司提供的,本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若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理应则在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遵循以下约束性要求:(1)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所持可由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能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4、在此次激励计划期限内,假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上对董事、高管人员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改变,则这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所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转让时合乎重新编辑的有关规定。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企业:股
■
五、律师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法律事务所出示法律法规意见认为:国电南瑞具有执行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延缓授于一部分第一期开启相关的事宜(本法律意见书中通称“第一期开启”)事宜已经获得必需准许和授权,第一期开启标准已全部造就,第一期开启分配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有开展的法律法规阻碍。实际法律服务合同全篇详细2024年12月24日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5年1月15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