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熙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程琦:
由于上海西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齐资产)涉嫌违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本局决定责令改正西齐资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警告王成齐,罚款3万元。
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法向您公布《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局处罚字)〔2023〕21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联系电话021-50121078、传真021-50121039),逾期视为送达。
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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