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2023年江苏龙达超合金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举行股东大会的地点: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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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资。
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管们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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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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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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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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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累计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律师、宋欣豪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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