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井松智能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173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2%,最高价格为29.87元/股,最低价格为28.18元/股,总交易金额为4.932.10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井松智能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32)、《井松智能回购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报告》(公告号: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173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2%,最高价格为29.87元/股,最低价格为28.18元/股,总交易金额为4.932.10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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