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3-51
兰州长城电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14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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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和表决。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刘万祥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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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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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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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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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和议案三为普通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一半以上通过;议案二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龙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文学律师 赵焕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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