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76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10日,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江苏阿福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终止出售江苏阿福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福科技贷款”)25%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阿福科贷8750万股份转让给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占阿福科贷总股本的25%,交易价格为11.190.375万元。同日,公司与红豆集团签署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阿福科技小额信贷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见2023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56)。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红豆集团将在协议生效后支付10%的股份转让款,其余90%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红豆集团支付的10%股份转让款,《股份转让协议》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与红豆集团签订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解释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阿福科贷成立于2009年4月,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主要面向科技中小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阿福科贷近两年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2021年营业收入872.4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616.16万元(已经审计),利润分配3.32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9.927.43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6.67万元(已经审计),利润分配2。975万元;2023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5万元,416.97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万元,927.31万元(已经审计)。
考虑到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其他原因,考虑到阿福科贷款稳定的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经过仔细研究和与红豆集团的协商,公司决定终止向其出售阿福科贷款25%的股份交易。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红豆集团10%的股份转让款。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
甲方: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原协议向甲方支付的10%股份转让款(共119.0375万元)无息返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双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阿福科贷25%股份的工商变更程序,即红豆集团将阿福科贷25%股份变更登记为红豆股份。
4、双方确认,为完成上述股份变更登记,双方应配合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法律文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自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事项完成之日起,双方对原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无权利、义务关系或未完成事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公司积极推进股份销售。但由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公司与红豆集团友好协商,决定终止阿福科贷25%的股份销售。
本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双方不需要因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履行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春红、徐而迅、沈大龙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查,并予以认可,同意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提案的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红豆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双方不需要对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签订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董事会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75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10日,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有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签订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董事戴敏君、周宏江、奚丰、任朗宁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www.sse.com.cn)《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号:临2023-077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在授信额度3.5亿元范围内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房地产证书”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已建成,公司重新办理了房地产证书,并继续向平安银行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3.5亿元信贷额度范围内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审议了上述资产抵押事项,并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提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资产抵押不构成相关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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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银行贷款主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本需求,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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