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负责人)确保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是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三个月的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描述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恢复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其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的重要信息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密切跟踪下游客户需求的趋势变化,积极调整适应性高的产品结构,辅以温和扩张的销售策略,使公司经营业绩明显强于同期经济基本面复苏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本季度,公司两大产品重铬酸盐和铬氧化物销量分别环比增长约70%、34%,均达到近年来单季度峰值。
报告期内,公司“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战略取得重大进展。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合金添加剂项目已完成主要预审批程序,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启动标志着公司铬化学品产业链初步实现“矿物盐金属”端到端全序覆盖,未来公司将以项目为支点,依托自身技术积累和行业地位,与高温合金、精密设备、金属目标等行业主流厂家深入合作,扩大航空航天、高端设备、新能源、电子产品领域的铬资源。
同时,公司依托行业第一个“全流程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在铬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提取和转化所有有价资源的能力。硫酸钾产品线和超细氢氧化铝扩展线均按计划建设。产业链的侧向延伸不断丰富了公司的主要产品结构,提高了协同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将在仔细评估公司当前估值和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原募集项目中的“液流储能电池关键材料研发示范项目”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融资金额的减少不会影响公司液流储能项目的规划和布局,自今年以来,在与下游主流客户密切合作和综合研发的过程中,公司液流储能电解质和电池堆关键部件材料成本和性能优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部分产品的批量生产和交付。公司将继续从全方位的角度深入参与液流储能产业化进程,重点孵化能够充分体现公司竞争优势的环节和细分产品,努力实现资源配置和投资收益最大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会计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新会计准则或准则的解释自2023年起首次执行,涉及调整当年年初首次执行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第13号、第11化工信息披露。 (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2023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数据披露如下:
1.实现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收入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化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不含税)
■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上述业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业务状况进行任何明确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请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