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和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杭州和迈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杭州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金融智能顺丰快递创新 中心5幢6层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1、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
2、召集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及通讯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俊林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和募集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
超过一半的表决权已经通过。
2、股东大会议案 1、2 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大会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25、856、076张表决票已被回避。杭州德石驱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股东未出席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孔舒云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和迈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