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证券代码:600022公示序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增持计划基本概况:山东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山东钢铁”)的大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钢集团”)拟自2022年6月6日起12个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加持山东钢铁A股股权,总计加持不得低于山东钢铁总股份的2.50%,不得超过5.00%;拟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1.82元/股。
●增持计划的执行情况:自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5月29日,山钢集团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加持山东钢铁A股股权310,266,600股,占山东钢铁回购股份销户前总股本的2.83%(占目前为止回购股份销户后总股本的2.90%),超出此次增持计划总数区段低限,未超增持计划总数限制。此次增持股份付款资金总额为53,530万余元。此次加持执行完成后,山钢集团立即拥有山东钢铁3,882,800,550股股权,占山东钢铁总股本的36.29%;根据一致行动人间接性拥有山东钢铁2,008,796,866股股权。山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总计拥有山东钢铁5,891,597,416股股权,占山东钢铁总市值(回购股份销户后)的55.07%。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增持计划已执行结束。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企业的大股东山钢集团。
(二)加持行为主体持仓状况:此次加持前,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总计拥有山东钢铁5,581,330,816股股权,占那时候山东钢铁总股份的50.99%;此次加持结束后,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总计拥有山东钢铁股权占总市值(回购股份销户后)的55.07%。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企业升值空间的肯定。
(二)此次拟增持股份的类型和方法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企业无尽售商品流通A股股权。
(三)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总数或额度
山钢集团拟合计加持不得低于现阶段公司总股份的2.50%,不得超过现阶段公司总股份的5.00%(含2022年6月6日已增持股份)。
(四)此次拟增持股份的价钱
此次拟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1.82元/股。如果在加持期内产生除权除息等事宜,加持价格上限不调节。
(五)此次增持股份方案的实行时限
充分考虑此次增持股份规模与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此次增持股份方案的实行时限为自2022年6月6日起12个月。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以上,增持计划在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
(六)此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分配
山钢集团自筹资金。
(七)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
山钢集团服务承诺: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三、增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依据山钢集团工作的通知,此次增持计划执行结束。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情况如下:
此次加持结束后,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总计拥有山东钢铁股权占总市值(回购股份销户后)的55.07%,不受影响山东钢铁的上市影响力。
四、其他事宜
(一)就此次加持事项,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市)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审查建议,其结果建议为:加持人具有此次加持主体法律规定资质;加持人此次加持及执行合乎《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国有股权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截止到本重点审查建议出示日,山东钢铁己就此次加持依法履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加持合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加持人能可免于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详细与本公告同一天公布的《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未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此次增持计划及执行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山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内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及股票买卖交易关键期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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