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股份股票代码:000981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兼副总裁章玉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章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08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24,176,6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24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89,582,8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903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0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4,593,86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46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5,976,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1,382,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04人,代表股份34,593,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6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注1:提案7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此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尚斯佳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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