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证券简称:新亚强公示序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老总初第二名老先生组织,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并决议。大会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6人,参加6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别的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2022年年报以及引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有关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有关应用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有关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有关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方达(北京市)法律事务所
经办人员侓师:戴菁菁、艾慧
(二)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觉得,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此次股东会决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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