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6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基本情况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证券简称:*ST紫鑫,证券代码:002118)于2023年5月23日、24日、25日三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偏移12.68%,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企业关注和核实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也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详细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没有发现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各自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30)、《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示序号:2023-029);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8);2023年5月19日,企业收盘价为0.96元/股,初次小于1元/股,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0)
3、公司已经公布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变化;
4、企业没有发现我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存有有关公司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
5、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媒体有消息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6、股票异动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现在还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必须的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2、企业在2022年年报中公布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实行暂停上市。企业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年报经审计后,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2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确定对企业立案查处。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专项调查依然在火热进行中,企业并未接到证监会就以上调研事项总结性建议或确定。
4、企业的大股东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3号)。涉嫌限制期买卖紫鑫药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5月9号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有关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及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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