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3-40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4月18日最新股本429,496,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4,748,018.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2、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3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429,496,036股增至429,496,099股,新增股本63股。根据“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9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49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5.67元/股,调整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
咨询联系人:邱燕燕
咨询电话:0572-2026371
传真电话:0572-202637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3-41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5.67元/股
调整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5.1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年6月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4月18日最新股本429,496,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4,748,018.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3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预案披露时的429,496,036股增至429,496,099股,新增股本63股。根据“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综合上述规定,“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5.67元/股-0.5元/股=15.17元/股
“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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