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示序号:2023-04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达的《关于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10号)(下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其就《年报问询函》相关事宜做出书面说明,并且在2023年5月24日前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向外公布。
企业对《年报问询函》指出事宜和困惑十分重视,第一时间机构有关部门和中介服务对《年报问询函》涉及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回应,同时向深圳交易所意见反馈。由于一些内容有待健全,为保证回应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纬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并得到允许,企业将延期至2023年6月7日以前公布《年报问询函》的回应。
董事会对这次推迟公布《年报问询函》的回应为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值此诚挚的歉意,烦请广大投资者原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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