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示序号:2023-040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北京市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煜邦电力”)公司股东青岛市静远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市静远”)拥有煜邦电力股权4,08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公司股东北京市精东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市精东”)拥有煜邦电力股权3,577,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公司股东南通市精东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南通市精东”)拥有煜邦电力股权3,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公司股东找精东(湖南省)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找精东”)拥有煜邦电力股权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公司股东辽宁省同盟中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辽宁省同盟”)拥有煜邦电力股权1,895,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公司股东扬州市嘉华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扬州市嘉华”)拥有煜邦电力股权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公司股东钱惠高拥有煜邦电力股权1,372,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以上公司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所涉及到的股权均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及上市以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形式获得的股权。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发送的《关于煜邦电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22日,之上公司股东都未产生高管增持。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将依据股本变动对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未完成。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多种方式获得”就是指:企业已经在2023年5月12日进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实际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3-036)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下列缘故公布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高管增持时间过半
(二)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控股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公布的方案、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上市企业是不是公布高送转或筹备并购等重大事情
□是√否
(四)此次高管增持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长期运营和管理体制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此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自行决定,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依据其本身资金分配、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挑选后面是否有必要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高管增持数量和价钱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会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否
(三)别的风险性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立即公布以上股东高管增持执行工作进展。
特此公告。
北京市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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