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46
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问题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29日,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第一条规定,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三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应在下一个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2.第一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4)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本所只发行A股或B股的公司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
截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日收盘价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有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以往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根据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3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3-040、2023-042、2023-043、2023-044)。
三、其它风险提示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年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此外,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为负值,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警示。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嘉凯”。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络是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47
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举行:3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
2023年5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5-15:00。
2、2023年5月22日股权登记日
3、会议地点:上海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会议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共有43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661、540、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539、460、8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04%;
41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22、080、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765%。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
3、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四、法案审议和表决
议案表决方式: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661、011、7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6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1.3919%。
该提案通过了与会股东的表决。丁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晓
结论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符合《公司法》的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如《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