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22
山大地纬软件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转让: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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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2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2万元、5万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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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公司各类股份(包括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转让交付股票之日前一天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5元;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5元,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分配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分配给公司,公司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上述第(1)项计算,自解禁之日起计算持股时间;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45元。
(3)对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45元现金红利。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的上海分公司以股票名义的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45元现金红利。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或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5)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5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次权益分配有任何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8213327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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