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3-030
山东高速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易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顺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益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325.301万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53187.1239万元;山东顺光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万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万元,000.00万元。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45.44%、45.25%。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益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顺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5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77.9亿元。具体情况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7日(www.sse.com.cn)《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15)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1)。
2023年5月,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以下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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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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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良好,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单位。
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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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易康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余额之和的75.0171%,即11252.565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期履行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转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即债务人依据
自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个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分别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3.747.435万元担保。
9、反担保是否存在:否
《最高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易康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75.0171%,即4501.026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交付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有效法律文件延期加倍利息等合理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就任何具体业务而言,保证责任的保证期为具体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498.974万元担保。
9、反担保是否存在:否
《最高保证合同》
1、债权人:烟台开发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易康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为75.0171%,即7501.71万元。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及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出费、汇率损失(汇率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贵金属价格变更造成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借出人按照主合同行使相应权利产生的交易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自独立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2.498.29万元担保。
9、反担保是否存在:否
《最高保证合同》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东顺光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担保人:齐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0.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货币人民币2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评估/鉴定/拍卖、律师、调查取证、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担保期限:主合同下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包括约定期限届满,并按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无其他股东担保:无
9、反担保是否存在: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满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可有效控制其日常业务活动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金额。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4%、45.25%。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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